2015年,金山区财政局在去年开展区本级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并选择枫泾镇、亭林镇纳入试编范围。
一是明确职责,层层分解。按照上年试编工作的业务流程,分阶段分部门分解试编工作,明确各业务科室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促进提高编制效率。
二是认真落实,确保进度。及时召开试编工作布置及业务培训会,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督促和业务指导。结合市局相关要求和上年编制情况,调整和完善单位调查表,对参与试编的相关单位进行填报,要求单位群策群力完成任务。
三是指导试点镇开展镇级试编财务报告工作。在前期市财政局对试点镇培训的基础上,区财政局结合本区实际再次开展培训指导,重点强调试编重要意义,并从基础资料收集方面对各镇进行指导。要求各镇全面梳理资产、负债事项,更加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的“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