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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4-29 18:50: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20年上半年,在区集体资产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中心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勇于担当,全力支持和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开展社区防疫和复工复产工作,并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工作,完善集体资产综合监管系统,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1.迅速展开行动,号召股份合作公司全力投入防控。1月28日,配合区集资局向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全体股民发出书,号召积极主动配合社区党委开展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宣传等防疫工作。在返深高峰期与潜伏期交叉重叠,社区防疫压力增大的关键时期,于2月8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公司与社区党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力开展联防联控,并提供各类防疫物资。各公司积极响应,“三会”带头参与一线防控,下属物业管理公司24小时在社区各卡口死守,并提供大量防疫物资用于社区及工业园区、城中村防控工作。

  2.组织力量下沉股份合作公司督导检查。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到各股份合作公司开展2轮防疫督导检查,一是明查,督促股份合作公司全力以赴配合社区党委防疫工作,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和股民减免租金,让实体企业和居民切实享受到减租优惠;二是不打招呼暗访,检查各重点区域、卡点落实防疫措施情况,并提出防疫工作风险点区集资局。

  3.积极为承租企业和租户减负,规范减租流程。2月1日,指导区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会印发《共克时艰适当减免企业及来深务工人员租金的书》,号召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及股民适当减免企业及来深务工人员15-30天租金及物业费,并可追加减免。2月19日,以区集资局名义印发《关于宝安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减免物业租金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鼓励辖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民参照区属国企物业的免租措施,免除或降低2个月的物业租金及管理费。3月13日,印发《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物业减免租金操作》,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创新方式,灵活采用“免、减、缓”等多种方式,各公司实行集体决策、规范减免程序、签订减免协议,建立减免台账,确保每笔租金减免真正落实到最终承租人,有效防止“二房东”截留、减扣。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已实现集体物业减租全覆盖,公司“三会”决议减租金额共3.3亿元。137家股份合作公司的股民参与减免租金,参与减免租金的股民共有5,980人,惠及承租人合计98,146人,减租总金额为4,958万元。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和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以股份合作公司和股民减免租金工作为题材,创作快板《情暖》和客家山歌《好运好心人》,在宝安广电、宝安通、微信号、直播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司和股民参与减租的积极性。要求各股份合作公司在宝安区集体资产综合监管系统的“合同管理”模块以补充协议方式录入签订的减免协议,并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将承租人、承租物业、租金减免额度等主要信息对外公开,主动接受公司股民和社会的监督。同时,指导各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出现隐患苗头,及时与承租人沟通处置,稳妥化解矛盾;研判存在交租困难的承租人情况,主动对接宣讲政策,在减租的基础上,可采取缓交租金的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和条例实施细则。为推动落实2019年9月修订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巩固试点,我中心起草了《宝安区全面推进股份合作公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宝安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起草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范本,已经区委全面深化委员会第四次审议通过。

  2.全面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开展股份合作公司意愿收集工作,2020年共有69家公司计划实施,2021年计划全面完成247家股份合作公司。经前期对股份合作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共收集梳理近1700条数据信息,结合试点举措,形成多个点:一是明确股份合作公司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目标。二是明确股份合作公司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建设。三是明确公司原始股要转换为“一元一股”的基本股,完善股权流转机制,明确股份可以继承、转让和回购,集体股在不低于《实施细则》的下限基础上进行调整和配售。四是明确公司的最高机构设定,调整公司投票机制,落实“同股同权”,明确实行股东代表大会制的公司,其股东代表人数比例不得低于《实施细则》的下限。五是明确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集体股的代表,明确其职能和产生方式,理顺议事和投票规则,公司设立专门的集体股银行账户,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集体股权益的使用,明确集体股权益的使用方向。六是明确公司重大事项范围及社区党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3.开展智慧投票表决平台项目建设。依据新《条例》,为推动落实股东(代表)人数和股权数均应达到条件才可通过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的双重要求,提高计票效率,公开表决过程,减少股民纠纷,在全市率先开发股份合作公司投票表决系统。主要包括股东(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系统、换届选举、重大事项决策等三大模块。股份合作公司可通过系统公司、股东(代表)、集管委信息,发布会议通知,现场签到、表决、计票等。现已初步完成股东(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系统建设,计划于下半年投入使用。

  1.夯实管理制度基础。根据省、市、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最新要求,修订完善涉及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集体物业出租、建设工程招投标、采购和产权转让5项管理办法,修订稿已报区委区,拟以区集资局名义印发。

  2.规范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一是修订《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会计科目使用手册》及配套文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二是顺利召开2019年度年报统计工作动员大会,完成视频培训、金蝶年报模板设置、填报指导及全区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年报报告将根据领导意见修改完善后定稿。三是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根据2019年股份合作公司财务检查情况,制定财务信息公开统一表格,并开发综合监管系统财务公开模块。

  3.完善宝安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一是完成综合监管系统2.0版竣工验收。2月份,取得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出具的宝安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验收检测报告,并于5月12日召开《宝安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2.0版开发服务》竣工验收专家会,专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系统达到二级等保要求。二是优化综合监管系统功能。拓宽系统应用渠道,在宝安通APP中上线“集体经济”模块,微信端的应用页面将接入“掌上宝安”号。根据工作需要开发新的功能模块,实现与联交所的自动对接,在重大事项中完善产权交易功能;优化物业出租单一来源谈判流程,将各街道作为管理主体,可在系统上完成发布交易公告、组织招租项目谈判、管理成交结果等全流程;结合区地理信息系统和块数据应用,优化数字及地图功能配合深入推进产业精准匹配工作;督促股份合作公司对问题数据进行整改以及在《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考核指标》中设置系统方面评分项,加强基础数据的建设,建立数据实时更新机制。截至2020年6月11日,系统录入资产信息25216条;资源(土地)信息7571条,合计8767.00万㎡;物业信息18120条,合计5465.68万㎡;合同信息30983份。银企互联系统监管股份合作公司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5家银行的952个账户(账面余额80.43亿元)的收支及余额,进行大额支出预警。目前正在进行对接农业银行与浦发银行的账户。2020年1月1日-6月11日,股份合作公司委托交易机构开展交易133,成交29,成交金额8.92亿元。

  4.完善重大项目单一来源谈判交易规则,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单一来源谈判操作》,用于指导各街道组织单一来源谈判,明确由街道组织整个谈判过程,取消交易服务费用,简化交易流程,缩短交易时限。修改后的操作,改变了以往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需要经过交易机构实施的做法,取消了交易费用,减轻了企业负担;物业出租单一来源谈判交易流程仅需10-15天。新桥街道已完成4交易项目。西乡、航城、福海、沙井、新桥、燕罗、石岩等街道正开展项目20。

  5.配合局集资科做好涉股份合作公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处置舆情案件。按照市、区关于的工作要求,我中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期间涉我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维稳工作,协调防范处置因疫情引起的群众集体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截止6月10日,跟进、协调处置全区涉股份合作公司的12、舆情案件0。

  1.强化党建引领发展作用。结合《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关于股份合作公司党建工作的要求,指定专人配合区委组织部深入10个街道走访调研40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党建情况,人员180人次,摸清股份合作公司党建情况。党建工作与重点业务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强化教育管理,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健全党建工作抓在日常,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推进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7次大会5次支委会2次专题党课夯实“三会一课”,6次主题党日活动丰富组织生活。

  2.大力推进“新办法”实施落地,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导向杠杆作用。一是3月11日,正式出台《宝安区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1号),并开展新增补条款的申报受理工作,确保政策实施落地。截至6月初,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1.90亿元,已支出1.55亿元。二是完善综合考核指标,将“励最好的公司”转变为“励最好和进步最大的公司”;三是建立健全事后绩效体系,完成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四是编制《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免租减租补测算方案》,对积极响应区委区号召,大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免租减租工作的股份合作公司给予励;五是实施“精准扶贫”,开展2020年困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认定工作。

  (1)顺利推进平台交易。今年上半年,共指导4个土地合作开发项目进入平台公开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完成集体土地合作开发项目备案8个。

  (2)积极研究土地合作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引导股份合作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合作。今年上半年指导、推动了多个老项目:新安街道安乐37区项目,石岩街道祝农田农地入市项目、官田月明街项目、罗租冠利园项目,沙井蚝业村凤塘地块项目,航城街道三围征返地项目。

  (3)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多次协调相关部门研究交易方案,全力指导沙井街道审核社区36.6万平方米返还土地合作开发方案、筹备召开股东大会表决等,推进项目进入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交易。

  (4)深入研究土地开发前期工作,规范集体用地开发前期程序。经走访街道及股份合作公司并征求专家意见,起草了《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城市更新项目前期工作(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将会同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研究讨论,进行修改完善后印发。

  1.提升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管理水平。对全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管理提升情况进行统计,摸清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管理基本情况和提升意向。5月22日,区国资局召开国资、集资物业管理专题,召集国企、股份合作公司及专业物业管理龙头企业代表座谈,共同谋划提升城中村物业管理水平。制定《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工作方案》,拟通过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进城中村物业专业化管理,逐步实现物业管梦见掉头发理的市场化、多元化、智慧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2.优化股权交易管理服务。推动坣岗股份合作公司参股企业中亚电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备案工作,该项目是我区第一股权转让项目,现已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并签署交易合同,处于成交结果公示阶段。

  3.梳理股份合作公司备案。修订《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备案及相关变更登记》,将股份合作公司备案事项按照流程进行梳理,形成六类备案事项,并明确各类备案事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方便股份合作公司熟悉流程,提高备案事项办理效率。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4.推动落实“3机制4平台”。已完成跟班学习、教育培训、员工内部培养3个机制和集资国企合作共赢、专业服务、资源对接、交流分享4平台的实施方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积极推动搭建专业服务平台,建立跟班学习、交流分享机制。一是明确专业服务平台的主要内容、搭建形式。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及政策咨询方面进行密切沟通。共收集到9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15个城市更新项目存在问题及相关,并反馈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请其近期安排相关专家进行解答或培训。二是启动股份合作公司优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工作。结合股份合作公司党建调研,收集股份合作公司派员跟班学习意愿,配合区国资局党办修改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开展交流分享活动。区促进会目前正在筹备第一期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专访活动,第一期专访对象为会长单位蘅芳股份合作公司,专访话题为新条例施行后的股权进展与成效。

  (一)部分现行政策与《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新存在不配套的情况。新《条例》,股份合作公司可选择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为最高机构,但部分职能部门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机构及其表决要求有不同,相关法规政策修订出台仍需时日。区深化委员会已明确在过渡期间相关部门按《条例》最新执行,但还需强化协调联动,加强统筹落实。

  (二)部分公司在综合监管系统录入的集体资产信息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况。部分股份合作公司对集体资产现状掌握不全面、不精细,系统操作人员缺少培训,对数据录入不重视,集体资产交易情况录入及时性、准确性较差。

  1.出台政策文件。结合新《条例》,按照区统一思,出台《指导意见》,从政策上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将试点成功经验落到实处。修订《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备案及相关变更登记》,联同各街道、市市场监管局宝安指导股份合作公司落实章程备案。

  2.稳妥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全面。一是出台《宝安区全面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积极稳妥地推动辖区内股份合作公司修订章程,推动全面完成。二是召开全面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工作动员大会,对各职能部门、各街道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开展政策宣讲培训,领会最新政策的和思,鼓励公司完善结构、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经济转型升级。

  3.智慧化建设辅助股份合作公司实施。一是智慧投票表决平台投入使用,理顺公司投票表决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效率。二是全面建设“一企一档”,实现公司管理与服务精细化,为公司精准发展提供判断依据;规范化公司章程内容并在综合监管系统中实现公司章程线上填报、审批、存档。

  4.强化专项资金杠杆作用。鼓励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统筹安排好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剩余资金,并建立2021年专项资金项目库。

  5.加强股份合作公司空间资源与优质企业资源对接。“加强土地二次开发指导、支持股份合作公司成立专业化物管公司、严控二房东转租行为”、推动集体“三资”与产业空间精准配置和高效利用。组织举办“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招商引资暨资源对接会”。

  1.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善党建工作标准化流程,强化教育管理,提高党建工作的制规范化水平。严肃组织生活,强化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土地使用权交易、集体物业出租、建设工程招投标、采购和产权转让5项管理办法;编制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交易,规范集体物业租赁行为;印发银企互联系统服务合作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银企互联系统管理。

  3.推进城中村集体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印发集体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市场化导向的新型集体物业管理模式,推动15%的股份合作公司成立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不断提升集体物业管理水平。

  4.按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实施细则和新财务制度相关要求优化综合监管系统财务数据公开功能和股份合作公司章程管理功能。

  5.发挥区促进会沟通桥梁作用。组织区促进会理事单位开展2-3场活动,年底策划组织实施一场考察学习活动,选择社区经济发展模式新颖、规划思优异的国内先进社区,组织股份合作公司相关高层人员,赴当地进行考察学习当地社区发展优秀经验,互相交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现状及思等。组织不少于10场次的教育培训活动,主题为新条例及实施细则宣贯培训及股民培训。

  1.积极协调土地规划、城市更新等部门,推动解决影响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瓶颈问题,依法依规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大力清理二房东,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对工业厂房升级,引导集体物业连片招商。定期统计集体物业空置情况,适时为优质企业引进、培育、增资扩产用房需求提供匹配信息,保障企业发展空间,营造良好营商。

  3.做好股份合作公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解决好股份合作公司治理难题“最后一公里”,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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