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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证监局首届社会监督员履职情况调查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6-1-3 11:40: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加强与社会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员制度功效,近期河南证监局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深入了解分析我局首届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听取监督员们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问卷》通过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旨在了解监督员们对制度意义及自身职责的认识、受聘期间履职行为、履职中可能存在的障碍、与我局沟通交流情况、监督效果、对制度实施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等内容。

  《问卷》发放对象为我局聘任的28名社会监督员,放问卷28份,回收有效问卷27份,回收率达96.4%,统计结果较为可信,可以反映绝大多数社会监督员的意愿和,达到了广泛听取监督员意见、的预期效果。现汇总分析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对制度旨及内涵认识较为充分

  监督员能够充分认识到监督员制度对拓宽渠道、强化外部监督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意义,多数监督员对资本市场运行规律和我局监管工作内容较为了解(81.5%),并能正确理解制度赋予监督员的主要监督职责。表明我局聘任的首届监督员的思想及资本市场相关度、认知水平较高,聘任结果较为理想。

  (二)监督员们履职情况较好,但仍有提升空间

  根据调卷反馈,绝大多数监督员在受聘期间开展了监督履职工作,采取了一定的监督措施(96.3%),主要的监督方式包括查阅学习相关政策、资料(77.7%),向监管对象了解有关情况(51.9%),参加有关会议、培训等(48.1%)。原因在于,首届监督员们多为资本市场从业人员、投资者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对资本市场较为熟悉,并能合理利用自身现有职业或资源为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对监督工作的开展十分有益。

  但在履职中,也存在相应的困难,主要反映在时间、精力有限,本职工作之外难以过多兼顾监督职责(48.1%)及监督手段较为有限(25.9%)、对违法违规问题度低(18.5%)等方面。表明监督员的履职情况仍有提升空间,需进一步调动其积极性与责任感,并加强对其履职行为的指导、培训,引导其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增强监督技能,不断提升履职效能。

  (三)相关主体认真配合并切实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员们均表示在履职过程中并未遇到或干扰履职的情况,与我局的沟通交流也十分顺畅(100%)。表明我局及河南辖区资本市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能够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了实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员们的建言献策,为社会监督员制度完善提供了诸多有益借鉴。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认真听取意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持续做好以下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员制度建设:

  (一)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监督员们的联系

  灵活运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开展问卷调查、网络交流等方便快捷、节约成本的现代化信息方式与监督员们进行沟通,及时通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听取监督员监督情况的反馈及有益的意见,提高沟通的及时性、便捷性,便于双方互联互通、加强交流、增进了解。

  (二)加强对监督员的教育培训

  学无止境,监督员们虽多为市场人士,并表示对资本市场运行及我局监管内容等已经较为了解,但仍希望我局能够提供更多机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培训、指导。我们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协会与证券期货业协会举办的高管培训及相关业务培训会等平台,及时通报培训信息,邀请监督员参加培训,并视情况在适宜监督员参加的视频学习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过程中,邀请其参会,提升其履职能力。

  (三)加强社会监督员制度宣传

  通过外网“廉政建设”专栏,及时发布社会监督员政策、决定、工作动态、履职情况等内容,同时要求市场经营主体、从业者等自觉接受监督,扩大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影响力,拓宽监督员通过市场多方了解违法违规线索、吸收各方意见的渠道。

  (四)注重社会监督结果的运用

  对监督员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作风不良现象、民情民声、有益意见等及时处理,并向反映情况的监督员进行及时反馈。加强对监督员履职情况的考核、监督,对积极履行职责、成绩突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对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者,予以教育乃至免除任用,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着力增强社会监督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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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