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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5 5:27: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我和小保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更好地服务新时代民族工作,现启动2018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此次评选,拟评出一等10篇左右,二等20篇左右,三等40篇左右,优秀若干,对获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调研报告类)”获证书,不发放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委(厅、局),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均可申报。申报单位须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委(厅、局)、各高等院校的申量均不超过15篇,其他单位不超过5篇;

  3.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附件1),出具本单位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2. 同一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的署名以纸质盖章申报表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得更改;

  4. 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出具本单位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涉密的调研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须按保密要求寄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署名作者和申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4.须使用中国邮政EMS统一寄送,有2份以告参评的申报单位概不接受个人单独寄送的参评材料。

  申报单位需建一个以“发送日期+本单位全称”为标题的文件夹,内含“申报一览表(附件1)”及相应数量的调研报告文件夹。其中,每篇调研报告需另建一个以“申报一览表编号+报告题目”为标题的文件夹,内含报告正文、申报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本次评选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以纸质版盖章材料的邮政寄出或机要交换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