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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孩子频发 警方总结“通用模版”

※发布时间:2018-12-31 4:16:4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顺义丢孩子、通州孩子被抢、母亲为孩子被捅了一刀、千余外地人抢小孩摘器官、朝阳小区内叫卖小贩专门偷小孩近期,有关各区县小孩被偷、被抢的消息屡屡刷爆微博、微信朋友圈。这些信息时间、地点、人物各要素齐备,并且都声明已是被警方的真实案例。随后,警方只能出来一次次地。近日平安发布“抢孩子通用模版”,宣传如何甄别类似信息。为何“抢孩子”会频现?抢孩子的发布者究竟是谁?青年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连日来,频现“抢孩子”。6月29日, 针对多地流传“来了1000多外地人抢小孩子”的虚假消息,警方通过其微博提醒,警方近日未接到相关报警,请大家不相信、不此类信息。尽管如此,还有网友在微博上称人贩子到了昌平,“苏家坨今天抢小孩没抢走,把孩子母亲捅了一刀”,这名网友还将“涉案”的车牌号上传。

  北青报记者发现,其实该微博近几日已经出现了多个版本,涉及国内多个地区,只是每条信息地名和车牌不同。随后警方也出面,称未接到类似警情,微博内容不实。6月16日上午,一则“望京宜家抢孩子”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被众多网友刷屏,最终又被警方是一起乌龙事件。

  针对近期“抢孩子”频发,警方微博平安发布“抢孩子通用模版”:“近日,小区/学校有人冒充卖冰棍、修理工、/偷抢孩子。 他们开着一辆xx车,车牌号为x。已经得到110,这群犯罪嫌疑人已被。昨天,这个作案汽车又出现在 校门口抢小孩,多亏接小孩的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把孩子紧紧抱着,自己被人贩子打伤也没有松手,直到赶来。这是 学校老师 小区家长在微信/微博里发的真实事件,提醒家长们一定要小心,转发提醒。”

  平安微博博主赵峰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选择使用这种“通用模版”的形式来,提醒网友不要制作,也不要当的搬运者。

  作为平安的博主,赵峰参与了多次有关抢孩子的工作。针对近期网络上有关“抢孩子”信息的者,他表示平安在分析后发现大致存在四种不同的情况。

  有的制造者本身是某些社交平台账号的创建者或管理者,为了吸引眼球引起更多人对自己账号的关注,不惜转发明显的甚至编改信息予以发布,造成了更多人对类似“抢孩子”的。

  有的者纯粹就是抱着恶作剧的心理,先是看到了别的网络后便进行了改编再。更有甚者在时,存在报复他人的心理,他们故意留下别人的电话和各种私人信息,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

  还有的发布者,在一些事发现场看到一些纠纷或冲突后,并未经过核实便主观臆断地将之想象成为“抢孩子”事件,在网络上。

  赵峰告诉北青报记者,还有更多的网友,是在看到这些后,出于对好友的信任和对其他朋友的提醒,将这些信息进行转发。

  在平安近日发布的“一图告诉你抢孩子里的那点猫腻”中,有关哪些人在发布这些的疑问中,位列第一的便明确写明:“互联网从业人员,微信、微号发布虚假信息,以博取点击量、转载量,完成工作指标,增加粉丝数。”

  随着各地“抢孩子”的大肆泛滥,不少网友都表示,此类背后的利益驱动也应该引起大家重视。

  北青报记者发现,除了部分网友是个人抢孩子的外,在警方已经的此类事件中,也不乏团队化运作的运营账户。 6月17日,天津一个号发布微信《天津抢孩子高发地点!为了孩子,一定要牢牢记住!》,仅在一日之后,天津市微博“平安天津”发布消息称,对17日发布微信的号责任编辑曾某某,依法予以行政10日的处罚。

  天津市南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条微信是曾某某从论坛网友分享的素材中截取编辑制作的。北青报记者发现,这条微信内容已经无法点开。该号18日发布的致歉声明中,称已对相关微信内容做出删除处理。

  沈阳一微信号也曾因发布有关抢孩子的虚假消息被当地警方处理。北青报记者了解到,6月13日上午,一条名为“沈阳出现人贩子在小巷强拉小孩子,一女孩差点被抓走”的微信内容在当地不少网友的朋友圈中出现,引起当地网友的高度关注。

  当晚8时许,沈阳市发布一条微博:近日,有网民利用微信号发布我市某小学学生盈盈从学校返家途中,被一名戴墨镜和口罩的中年妇女欲带走,盈盈后对方逃走才得以的信息。经警方查明,此为虚假信息,近期在网上被地名多地转发。随后,沈阳当地采访了发布微信的账号编辑,编辑表示,自己此前在朋友圈看到过这条消息,只不过地点是在外地。因为这种消息的关注度很高,6月13日发布时,他就把外地的这个事件搬到了沈阳,地点改在了浑南。

  网络抢孩子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昨日,北青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他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办理利用网络实施等刑事案件解释》的相关,和网络的,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上,根据其危害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程度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类似转发超过500次等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及刑法处罚。

  “虽然说在实践中一般追究的都是者的法律责任,但如果网民在发现自己转发的相关抢孩子的已被,那么最好还是删除曾经的转发以免谣继续扩散造成更大的影响。”说。

  “抢孩子”等网络“搭乘”上微信平台,以新的形式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警方曾表示,通过吸引广告投放来牟利,是一些微信公号转发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北青报记者此前采访过一个类似案例。福建漳州26岁青年吴某带领团队运营着80余个号,这些号所服务的人群遍布全国多个城市,每天生产的内容包括各种网络段子、惊悚的社会新闻以及。他曾因为发布虚假信息而三次被实施行政。他对表示,自己靠运营这些账号而月入20万。

  来自某互联网公司的程先生,运营着一个拥有4万粉丝的号。他介绍了微信平台的广告盈利方式。“公号的广告收入是通过广告投放平台实现的,它在公号运营者和广告商之间搭建了一个桥梁,两边会根据一个公号的用户数量、阅读率等情况各自出价。在这个平台上,什么级别的公号能赚取什么级别的广告收入,是有一个指导价的,但具体数额还要双方再去协商。”

  程先生介绍道,拥有4万粉丝的一个公号,接一个头条图文(公号每日最多可发8条图文)的广告,收费标准是800元。而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福建漳州吴某运营的号也是按照粉丝数量定广告的价格。16万粉丝的公号,头条广告收费为2445元(二条、图文广告收费依次递减),同理,15万粉丝的号收费2250元、13万粉丝的号收费1950元、10万粉丝的公号收费1515元在吴某的80余个号中,粉丝在10万以上的就有7个。

  所不同的是,他的广告投放并没有经过上述广告投放系统,而是在线下与广告商商议。这样不仅议价的余地更大,还省去了广告投放平台收取的费用。由于手中公号太过火爆,吴某和他的团队每天几乎坐在家中等广告商电话即可。

  作为业内人士,程先生表示目前80%的网络营销都是“虚假”的。“微信平台虽然设有举报系统,但它本身并不具有筛选、判断公号内容的义务。而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其实完全可以做到对这些不良信息进行管束。起码从技术上讲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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