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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港市工商局2018年度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16 4:33:2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保市委、市及我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充分发挥督查工作打通关节、疏点、提高质量、追效问责中的“利剑”作用,推动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关于加强督效的重要,深刻把握新时代督查工作的新定位新新要求,按照市委市督查室关于加强全市督查检查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和部署要求,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督查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明确督查内容,健全督查机制,形成督查合力,激发落实动力,扎实做好2018年督查工作,全力促进我局工作落地见效。

  (一)落实市委市、自治区工商局及上级领导批示、交办或要求办理的事项。主要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按照文件及上级领导推进有关工作,进行工作情况反馈。

  (二)落实市工商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和全市工商系统大型会议重大决策事项。重点督查会议落实情况,会议部署工作取得进展及成效,掌握有关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及时进行反馈。

  (三)2018年全局重点工作推进。围绕对工作时间节点的把握、完成任务的举措,可检验工作等,重点督促检查我局2018年要点工作,包含绩效工作、2018年部门10项重点工作、副市长重点工作、“六个年”活动等推进情况,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全年严抓工作作风纪律日常督查。根据《贵港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配合我局督查组以暗访方式,进村入户了解扶贫工作落实真实情况,了解帮扶干部履职和工作作风情况。进一步严抓市本级工商系统工作作风纪律,将工作作风纪律(含节假日期间、会议纪律)问题情况纳入督查日常,主要查看各单位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按时在岗在位、落实请销假制度等。必要时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联合督查。

  依据有关工作时间节点和检验形式要求开展日常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通过书面督查和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核查,面对面个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

  (一)落实督查通报制度。根据督查工作内容,对需要督查督办事项,进行梳理登记,明确时间表、责任单位,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督查快报》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实行督查动态台账制度。对列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开展督查,现场督办,将组织开展的督查结果建立起督查动态台帐,对推诿应付、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记录在册,实行全程督查,适时开展督查整改回头看,形成自上而下、运转高效的工作督查落实机制。

  (三)强化督效。针对列入督查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倒排时间,逐项督查落实进度,督促工作顺利推进,如督查发现有敷衍塞则、相互推诿,以及对重视不够、进展慢、效果差的单位及个人,要通报、严肃问责。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督促其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限期解决问题。在限期内未能整改落实到位的,要及时进行催办,经催办仍未能整改落实到位的,责成相关单位负责人作出情况说明,抓好督效。

  2018年全局重点工作(包含绩效工作、2018年部门10项重点工作、副市长重点工作、“六个年”活动等落实情况)

  

关键词:督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