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潘宇莹报道: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印发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强化校长园长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群死群伤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零失误。
“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办民满意教育的底线。”《佛山市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各级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必须树立红线观念、底线意识,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采取有效措女人痣面相图施,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方案》,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学校党委(总支、支部)、校长、园长、民办学校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是学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担任组长,亲自推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监督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研究解决安全工作隐患问题。
另外,市教育局拟定了《佛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主要岗位责任清单》,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参照指南和清单,将任务分解、落实,明确细化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岗位负责人、年级、班级等安全工作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确保安全工作责任覆盖学校所有组织、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工作方案》还明确,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应急管理等措施,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