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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列入今年立修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3-25 2:46:3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3月7日,全国代表、全国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表示:“据我了解,证券法修订列入了今年的立修法工作计划。”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张野接受证券时报专访时表示,一年前证监会开始深入研究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监管科技技术,目的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监管能力。监管科技应用已经成为全球监管机构的共识,也是证监会多年来的工作。

  张野:我的提案有两个,一个是进一步完善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条例,以适应多年来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另一个是希望在证券法里加入关于互联网证券的内容,对互联网证券的内涵和原则性要求做出相应的说明。

  另外,手机数据安全也是我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当前手机APP都会采集手机的IMEI码、地理信息等数据,因此如何确保这些数据的安全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即便一些手机APP在安装时提示了采集声明,但拗口的专业名词很难让普通人理解清楚。有关部门应该对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部分进行明确的、标准化的,并要求数据采集商做出安全承诺。

  张野:2014年开始,证监会开始建设中央监管信息平台。这个平台整合了证监会各个方面的监管应用系统,包含了20多个子系统,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更好地提高了监管针对性。目前,该平台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绝大部系统都已经上线运行,同时还在进行持续完善。这是证监会首次在监管应用系统和监管数据方面实现了大统一,为以后信息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果我们把各种个人级电子化工具称作监管科技1.0层次的话,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可以说是监管科技的2.0层次。中央监管信息平台是在证监会市场部和信息中心的组织下,由中证监测和中证信息两家专业的市场核心机构提供技术支撑,采用一套制度、一张图纸、一套标准进行开发建设的,从而了中央监管信息平台的整体化。

  一年前,证监会又开始研究资本市场的大数据监管,也可以称之为监管科技3.0,即利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提升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监管力度,监管科技应用已经成为全球监管机构的共识,也是证监会多年来的工作。监管科技3.0不是空中楼阁,它是在传统信息技术之上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手段,对传统技术手段的升级和完善,因此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上都需要进行深层次的转变。证监会花了很长时间对这个领域进行了调研,认真研究了全球范围内监管科技的应用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科技3.0的总体实施方案。总体方案里包含了9个重点分析方向、32个应用场景,如拟上市公司画像、上市公司画像、内幕交易、财务舞弊分析等。在监管科技3.0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交易所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刘士余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重点工作亲自督办,希望在一两年内能够在监管科技运用方面能走出一条新,达到新的水平。(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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