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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委关于表彰2017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4-21 13:28:2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7年,全县各级党组织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全县党的建设取得了新成绩,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了总结经验,先进,县委决定对2017年度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87个先进单位和85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围绕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的总体部署,“枢纽海安、物流天下”“产业高地,幸福之城”战略定位,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党的建设水平,为全力打造江苏东部综合交通枢纽、长三角北翼产业高地、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宜居宜业幸福之城,在北沿江地区脱颖而出、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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