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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实施建设工程造价“三备案”

※发布时间:2021-1-28 17:30:4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香野春色今年9月起,合肥市将全面实施建设工程造价“三备案”制度,即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文件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对于建设工程建立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模式,从源头解决建筑市场“工程款久拖不决”的,让“合同”无处藏身,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以竣工结算备案为例,目前建筑市场较大程度存在工程款拖欠问题,而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后必须根据造价额度在限期内办理竣工结算及其备案,最长不超过60日,否则不予办理竣工备案,这就为建设单位加快工程结算戴上“紧箍儿”。以房地产建设工程为例,如果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就没理房产证。

  此外,施工合同备案则可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条款、不规范条款,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不仅防止工程中标价格虚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也尽量避免中标价格过低,企业利益,影响工程质量。

  合肥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打造“三备案”制度,对建设工程形成监督管理环节上的闭合控制,便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等进行监督检查。此次“三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统一备案内容和数据标准,便于企业操作和部门监管。(记者 冯珉 通讯员 徐孝伟、韩理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