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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陵市农委落实“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8 10:54:1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省农委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部署的要求,我委制定了《铜陵市农委落实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根据省农委《全省农业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皖农质函【2011】972号)的要求,农业部门主要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环节的检验检测,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管。为落实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产品的点、黑市场。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点、黑市场。种子:严厉查处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识不规范和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农药:严厉打击制售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行为。重点查处一证多用、无证或冒用、伪造农药登记证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肥料:重点打击制售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兽药:重点打击制售国家禁用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蛋白精、苏丹红、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违禁物质的饲料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行为。蔬菜生产上重点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水产品生产上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禁用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生猪生产上重点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三)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抽检力度。县、区农业部门要在部、省、市抽样检测的基础上,重点对生产、批发市场、农业投入品市场,有针对性地扩督抽查范围,增加抽查频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放过原则,及时查找原因,依法处理。

  县、区农业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对各自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健全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公开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认真摸底排查。一要全面摸排制售假劣涉农产品的线索。县、区要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行政执法监管队伍,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仔细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收集、甄别、固定,,为查处提供基本依据。二要充分掌握举报投诉线;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举报的线索,要及时核查处理。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嫌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点、黑市场,要逐个立案、逐案盯办查处。一要加大案件调查力度。对涉案线索,要及时核查登记,尽可能早掌控,早查处,以免形成现实危害。二要突出重点。重点查处社会负面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加大典型案例的力度,犯罪。三要加大源头深挖力度。要把端、除源头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来执行,循线追踪,深挖细查,彻底根除点、黑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源头。四要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的涉案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对阻碍查处、充当伞的单位个人,要及时报告党委、和上级农业部门,予以排除。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交司法部门查办。(三)强化部门协作与配合。

  县、区农业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做到边部署、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边巩固、及时总结评估。

  12月至2012年6月底。主要活动:一是开展排查摸底。对涉及农业生产经营的点、黑市场案件,全面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梳理线索,建立督查台账、落实整治责任和制定整治措施。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依据掌握的违法线索,展开整治行动,一追到底,直至端掉。三是及时总结评估。对行动开展的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与遗漏。第二阶段:2012年7

  2012年12月底。将根据省、市关于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农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行再部署,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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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除四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