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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启动农村危房专项治理行动 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

※发布时间:2018-2-22 12:24: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据省住建厅近日印发的《省农村危房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我省于今年11月至明年6月,在全省开展农村危房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2015年11月以来农村危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问题严重的,按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根据《方案》,本次农村危房专项治理行动将重点治理2015年11月以来农村危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农村危房政策落实不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效果不理想,以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和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等现象。

  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农村危房对象认定不准,甚至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建设管理不到位,甚至农户意愿、强务等问题;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不及时验收甚至不验收等问题;资金监管不规范,甚至挤占挪用、套取骗取等违规违纪问题。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结合纪检、审计等发现问题,以及本地农村危房已发现和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开展拉网式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问题或线索,建立问题台账。

  《方案》要求,问题导向,对治理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改需要时间较长的,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进度要求。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分类提出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按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省、市、县逐级进行专项治理行动的检查验收,对当期完成整改有困难和成效不好的,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方案》强调,各地要堵塞危房管理漏洞,加强过程管理,建立简明完善的推进实施程序。推广低成本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减轻贫困户负担。

  要认真落实基本建设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对住房结构安全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效果。

  对治理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组织不力、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负责人的责任。监督检查要敢于碰硬,对造成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执纪问责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