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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7-24 19:28: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图为会议现场

  6月26日上午,北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宁小平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会上,宁小平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自治区纪委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兄弟市的好经验,集中督办、查办一批案件,有效形成震慑;要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敢于担当,认真履职。

  根据北海市实际,市纪委着重建立“四项制度”,进一步解决“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坚持抓早抓小,突出查办“三类问题”:突出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问题,突出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要坚决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以及执法、监管、服务等行业和领域违纪行为;二是建立督办案件“签字背书”制度。对上级纪委交办或督办的信访线索,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及时向交办或督办部门汇报。汇报材料要求由主要领导把好关,签字背书负责,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三是建立“一立案一报告”制度。对县区纪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组查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每查处一案,都要求以典型案例的格式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当月立案当月报告市纪委,以便随时掌握我市查处该类案件的情况。四是建立“一案多查”制度。每查办一起腐败案件,都要求办案人员善于抓住小问题、小环节,深挖线索中的“四风”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对存在“四风”问题忽视不查或故意不查的,要坚决问责,防止案件性质“漏项”,进一步强化“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案件质量。五是建立“零报告”约谈制度。对全年没有立案案件的市直重点单位纪检组,以及全年没有查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或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县区纪委,要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传导压力、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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