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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3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

※发布时间:2017-11-13 13:17:3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你公司报来的《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3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龙岩市长汀县工贸新城原有厂区内,利用原有预留的部分厂房及新增1座厂房,建设3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及相关公辅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委员会令〔2016〕第44号),我委委托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进行了节能评审。根据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提交的评审意见(闽节能评2017-05号),我委具体意见如下: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总耗电量为2698.16万kWh,氮气消耗量为675万Nm3,预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016.04tce。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特别是生产设备、配电变压器、照明器具等,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等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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