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进一步规范校内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现将我校校内资助工作汇报如下:
1、按照有关文件,学校每年从事业性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校内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书本费住宿费减免、校内助学金、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2、实施校内资助,做到公平、、公开,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所有属于校内资助范围的资金支出,都必须由学校资助部门学生处初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后,按照财务管理履行审批、发放手续。
3、资助资金获批后,资助金额较小的,由受助学生本人或者其家长签字领取;资助金额较大的,原则上通过银行卡发放,校内资助资金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4、学校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校内资助档案材料,分年度建立健全校内资助档案。校内资助档案应当与财务报表账目一致。
(2)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学生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学岗位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工作,获得资助。
(3)校内、梦见杀人不见血助学金:对校“十佳学生”,文明和谐寝室,在各级技能大赛、体育竞赛、文艺汇演、书画展览中获或表现突出的学生发给一定数额的学金。
6、我校2018年事业单位收入总计580660元,按5%提取校内资助29033元,2018年春季校内资助已发放24480元,2018年秋季校内资助已发放3325元,共计发放27805元。
本文由海南柴油发电机组 www.hnjqc.cn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