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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体检】2017年教师资格证体检及有关事项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8 13:37:5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一)认定人员条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包括2017届驻西安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西安的社会人员。

  (二)需提交材料:社会考生以户籍所在市或工作单位所在市申请认定,除需提交《西安市2017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公告》里的材料外。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还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市申请认定的,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票据、明细等材料。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017年我市教师资格证体检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

  我市教师资格证体检工作从7月4日-8日开展。为避免考生集中体检,按照考生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尾数进行编排。规则为:7月4日体检尾数编号为2和7;7月5日体检尾数编号为3和8;7月6日体检尾数编号为4和9;7月7日体检尾数编号为5和0;7月8日体检尾数编号为6和1。

  3.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乘车指南:706、502(东木头市站)下车向西步行约340米至粉巷西安市第一医院;608、36、603、6(钟楼站)下车向南步行约200米至粉巷西安市第一医院;707、501(粉巷站)下车步行至粉巷西安市第一医院;地铁二号线(钟楼站)下车向南步行至粉巷西安市第一医院

  乘车指南:可乘坐14、29、34、40、107、218、262、400、512、604、721、908公交车。

  体检科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170号(义乌市场东隔壁、万年饭店斜对面)医院内停车场东侧。

  市内公交车:可乘4、11、13、15、38、42、43、105、203、231、232、233、237、241、301、303、401、406、408、502、507、511、512、605、704、708、709、710、715、721公交车在轻工市场、义乌商城、公园北站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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