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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三维丝: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林秀芹

※发布时间:2016-10-7 19:55:1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

  (林秀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2015年年初至2015年7月2日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

  任职期间的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2015年度

  积极主持相关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研究,切实

  履行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15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与外部审计会计师充分沟通,

  对审计报告等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1、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审议2014年

  度报告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修订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2、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人认为公司2015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

  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

  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自2015年7月起,

  因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

  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秀芹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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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离任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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