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学习心得> 文章内容

标题

※发布时间:2021-3-23 10:15:3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常规学校教育的补充。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后复课工作已经启动,您的孩子如需参加校外培训,应该选择适合孩子发展的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积极防范各种风险,达到预期的学习和成长效果。为此,大连市教育局向您提出以下温馨提示:

  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求证照齐全、培训内容标准与经营范围相一致。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会在办学场所的显著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校外培训机构可以登录“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关信息(本文所指校外培训机构是指教育部门主管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语言类培训的机构)。

  2020年6月17日,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在签订合同前,家长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并在签订合同后妥善保留合同副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培训机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在培训场所显著公示。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特殊性,要教育孩子加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串班、不聚集。高度关注孩子参训场所的防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如学生进入活动场所时是否按要求测量体温并登记、活动场所是否具备通风条件、段曦打谢娜是否按时消杀并记录等,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当您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费时,您依据培训合同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您通过司法途径妥善解决。(下转4版)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