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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17年地铁5号线漏泄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7 7:51:4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17年地铁5号线漏泄电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ZB2017046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17年地铁5号线本项目主要采购漏泄电缆及卡具。

  2.1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3业绩要求:同类产品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销售业绩总额大于1000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证明,原件备查,或由甲方出具的证明产品销售额的证件等,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4年至2015年成立的公司,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成立次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201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和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出具,则需提供本公司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证件说明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理由,加盖公章。)

  2.5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2.8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工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江苏500号21楼购买招标文件。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500号17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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