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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民政局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不断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6-4-7 20:20: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1月6日下午,安宁市民政局召开了节能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各科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安排部署年终考核工作,不断推进全局公共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首先学习了《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围绕《办法》30条,从总则、节能管理、节能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对于解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深化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局分管公共节能工作领导叶志勇要求,办公室要认真对照检查,汇总完善材料,迎接考核,各科室要认真学习《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不断增强节能,节能减排与低碳生活;不断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力争按要求完成各项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努力建设节约、创新、高效的行政机关。

  通过在全局广泛开展节约能源行动、学习培训等措施,节能意识已成为了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全局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必要性,科学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耗工作的重要性,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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