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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领导 海口紫泉花坊小区入住8年无不动产证 回应:消防等未验收

※发布时间:2018-5-9 18:47:1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王全印)近日,网友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留言:“海口区紫泉花坊小区入住近8年时间,可小区内道依然没有铺沥青,还迟迟办不了不动产证。”对此,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待该小区完善消防、质量安全验收后,将函告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依规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称,该项目位于区丘海大道70号,建设单位为海南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共建有5栋;每栋10-18层住宅楼(A、B、C、D、E栋),总建筑面积41503.86平方米。因该项目竣工和交付使用时间是在2010年以后,从严格意义上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的受理范围。海口市遗留办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2016年7月6日向各单位征询意见,各部门回复后,海口市遗留办2016年9月22日向海口市请示将紫泉花坊项目纳入历史遗留问题,海口市2016年10月12日回复同意将该项目纳入历史遗留范围处理,同年,遗留办向规划、气象、消防、人防部门征询验收意见,目前气象、人防、规划已出具验收意见,消防、质量安全鉴定尚未验收。

  海口区紫泉花坊小区A栋违法加建夹层、小区部分架空层违法封闭;海口市消防部门提出,A栋第1层至第10层分别加建夹层,与规划文本不一致,应整改后方可验收。

  对于该小区办证问题,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召集开发单位及施工方到遗留办办公室座谈,了解项目验收进度,催促开发单位加快办理。根据海口市人民《关于印发海口市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细则的通知》,待完善消防、质量安全验收后,海口市住建局将依程序函告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依规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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