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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8-5-21 23:38: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可以说覆盖领域广,涉及门类多。比较受关注的大致有劳资纠纷、补偿、劳动就业、拆迁安置、社会安全、群体冲突等等。这些矛盾看起来五花八门,纷纭复杂,从深层次原因分析,大体上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劳资矛盾。近些年来劳资矛盾引发的事件频繁出现,“劳资博弈”正成为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焦点。其实,劳资矛盾是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矛盾,在中国出现并不意外。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经之痛”。《劳动法》在很多私营企业、建筑行业、服务业等领域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特别是农民工这个群体在很多时候尚不能运用《劳动法》来自身权益,往往采取“停工、拦车、跳楼、、”等极端途径来引起领导、社会的关注来解决自己的切身利益。

  第二类:官民矛盾。官民矛盾历来是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份,,概莫能外。只是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的程度有所不同。我们党执政前后,在官民关系、干群关系上都曾有过很好的时期,上下一心,同舟共济,在的条件下创造了许多辉煌。但必须承认,近些年来,官民关系受到了较大的损害,官民之间,芥蒂在增加,矛盾在扩大。主要表现在,在缺乏制约和监督的情况下,部分官员利用手中的,出台一些本部门、本系统小集团利益的政策,损害老百姓利益,群众信访、、门前等现象不断发生;部分官员利用手中的行贿受贿、买官卖官,侵吞国家财产,严重损坏了官员的社会形象,致使不少人形成了无官不腐、无官不贪的极端印象;一些官员作风不正、言行不一,不关心群众疾苦,听不见群众呼声,只知道傍大款,不为老百姓办实事,严重脱离群众,失去了群众的信任,仇官现象屡见不鲜。

  第三类:矛盾。近些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中国贫困人口依然有1亿多。基尼系数超过0.4的警戒线,就表明社会处于可能发生不稳定状态。随着近几年投机性投资行为的盛行,更进一步强化了资本财富的累积效应,加剧了差距的扩大。诚然,市场经济是利益差别经济,但不能利益差别无扩大,尤其不能任其超出社会所承受的范围。否则,社会、低收入群体的仇富行为会愈演愈烈。

  第四类:阶层矛盾。所谓阶层,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的社会群体,每个阶层都有其的群体利益。勿庸讳言,经过30多年的,我国已经形成了众多利益不同、社会地位不同的社会阶层,如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等等。这些不同社会阶层,在当今中国虽然都被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只有分工职业不同,没有高低之分,但实际上,各阶层的社会地位、生活状况的不同是明显的,不同阶层之间的社会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譬如:较高层次社会阶层的封闭性越来越强,而且正在逐渐固定化和模式化,并较低层次的社会;社会垂直流动呈单向性特征,上下阶层之间的垂直流动,逐渐呈现向上流动难、向动易的现象等等。此外,在一线员工和管理者之间,垄断行业职工和竞争性行业职工之间,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之间,还出现了新的“三大差别”。

  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革和调整,利益主体多样化和价值取向多样化日益凸现,人们的思想活动呈现多变性和反复性,由此构成了以为主的社会矛盾的多发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过程中,要冷静慎重,需要把握好四条原则。

  一是治旧控新。治旧,就是治理“旧帐”,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等手段,逐年逐步化解疑难信访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努力化解老矛盾。控新,就是控制“新帐”,通过抓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党和主导的群众权益机制、加强群众普法教育等工作,有效防范新矛盾。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控新”作为主攻方向。

  二是疏堵结合。新形势下矛盾表现在内容、层次和领域各方面,往往是经济矛盾、矛盾和社会生活矛盾相互交织,形成十分复杂的矛盾网络。因而,维稳工作光靠堵是堵不住的,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必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有效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叠加、。对待有正当的群众要尊重,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困难,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群众谅解。对于讲明政策还死缠硬磨、的对象,要实行重点盯防、重点稳控,不能,该硬则硬,该依法打击的就依法打击,绝不能让无理访者得利。

  三是打防并举。立足于以打促防、以慑促防,严厉打击犯罪、严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有效遏制命案等严重刑事案件的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专群结合。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当前机关肩负的压力很大,任务很重。要在充分发挥、综治机关在市区社会稳定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市、区、街道、村(社区)各级组织资源、治安资源,形成群防合力,达到群治效果。

  1.建立以民声为主导的排查网络。积极开辟“民声通道”,利用日常管理、服务、调研摸排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广泛搜集社会信息,敏锐观察和分析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辖区社会综治维稳动态,有效摸排各种矛盾纠纷,及时捕捉和把握群众的呼声需求、心理情绪以及各种负面的苗头倾向,获取信息的第一手资料,并对整个社会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做到“防患于未然”。

  2.建立以企事业单位为主导的排查网络。大力推进调处服务实体化建设,推动向企事业单位方向发展,建立企事业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实行有效的联动机制,并针对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出现的复杂矛盾纠纷或群访群诉案件,及时与所在地的司法所、、劳动保障及救助服务等单位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

  3.建立村组基层排查网络。以村为主体,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职责,同时吸收三老人员(即老、老干部、老教师)加入,发挥村“平安协会”作用,以各村民小组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排队,理出轻重缓急,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达到“人不出村,事要解决”的目标。

  1.会议座谈排查。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热点问题,例如土地征用、城镇拆迁、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改制等,定期邀请县、镇代表、政协委员、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离任老干部、群众代表及法庭、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矛盾纠纷,为进一步排查了解矛盾纠纷的细节情况提供线.当面交流排查。把平时有矛盾纠纷的人和事作为排查重点,采取“面对面谈心、心贴心交流”的方式,当面解疑释惑,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深入了解他们心中的怨愤和不满,及时掌握发生矛盾纠纷的过程,真正打消群众顾虑,使他们道出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道出期望解决矛盾纠纷的具体要求,并以此增强了解排查矛盾纠纷的针对性。

  3.侧面走访排查。采取换位排查的方式,主动走访不涉及矛盾纠纷双方利益关系的第三者,从侧面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诱因和涉及范围,搞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和症结,使一些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通过走访知情人达到彻底了解,为进一步适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有力。

  4.接待来访排查。进一步完善来访接待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来访接待和信息传递。要求司法行政认真接待来访群众,详细询问发生矛盾纠纷的过程,并如实进行记载,及时,妥善研究解决。

  1.建立民情报告制度。在明确各村组民情联络员的基础上,各村民情联络员应于每日将本村当天发生的大小矛盾纠纷及调处情况、民情情况、信访苗头情况通过电话给辖区司法所,以便及时发现、撑握信息,做到不失察、不失控、心中有数。

  2.实行建档立卡制度。对有矛盾纠纷苗头的村(社区)、组、户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案情与进度,做到底数清楚。

  3.建立回访制度。为了巩固工作成效,确保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有序推进,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对已调处结束的矛盾纠纷,各司法所应专人回访,倾听群众的声音,对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制定调处方案,以防事态的反弹。

  1.结合“地毯式”和“亮剑式”开展排查“会诊”。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攻坚战,进行全面重点排查,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彻底,同时对可能越级、集体的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把问题症结搞清楚,形成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不断促进和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结合“期”开展排查“会战”。在期和两节、期间,都要集中进行排查“会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集中解决重点疑难纠纷,突出排查长期困扰基层、群体性、易、易的纠纷,特别是城建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3.结合“严打”“创建平安镇”进行专项排查“会诊”。不断强化和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攻坚”、“会诊”等专项行动,消除各种隐患,形成对不稳定的因素严加防控,并结合以“平安镇、平安村庄、平安家园、平安家庭”等为重点的创建活动,进行社会综合治理排查。

  工作实践证明,扎实做好社情的分析和研判工作,就能打造预警灵敏、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也就能有效地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整体战斗力和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局势的能力。

  切实加强基层相关部门建立网络体系,并逐步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三调联动这三大块尽早地建立综合研判网络。

  1.横向上,要建立以县为主导,各股、室、基层司法所为主体,人民调解员、和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为基础的民情网络研判体系。

  2.纵向上,要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组四级网络,同时在工业园区、企业、经贸集市、行业协会、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要建立调解研判组织,并逐步扩大社会矛盾纠纷的网络研判体系。

  3、联动上,注重把社会矛盾纠纷牵扯到基层人民、行政、司法、企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等,要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者共同研判的沟通联系,以利及时进行分析矛盾。

  1、依托司法行政系统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在全县要实现社会综治稳定的信息共享,提取平台中的情报信息,对辖区各种不稳定因素特征要及时进行综合研判,做到有的放矢,为化解矛盾纠纷施策。

  2、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整合社会信息开展战略研判,积极对互联网的海量信息进行搜集、过滤,寻找情报信息与人员踪迹,从而对影响辖区社会管理维稳信息等进行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谋作用。

  3、严格实行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要进行科学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及时制定应对预案,以便在问题发生后,及时赶赴事发地,采取更科学的办法加以处置。

  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在“总体分析、分类分析、隐患分析、个案分析、研判分析”的基础上,逐案定期分析梳理。

  1、安排专人每周在对民情进行收集整理同时,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分类梳理,并及时编写社情动态,促使每月在进行系统分析研判时,对重大民情信息提出切实可行的和意见,形成高质量的书面材料,及时有关领导,为领导掌握了解工作动态,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2、打造“二次调解办”在综治维稳中第一时间内对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二次调解办”和基层司法所恳谈制度,并积极参与信访、接访、下访等亲民活动,做到不漏村,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确保对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

  3、完善对重点不稳定因素综合研判,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好,真正掌握当地不安定因素,尤其是对那些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稳控措施落实在基层,不断提高工作研判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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