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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市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7-11-22 12:54:5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态势。1至9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12起,死亡14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2.1%和27.4%。7月份以来,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全市深入开展大检查,9月下旬起,我市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9个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家企业和场所,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037个。

  孙贤龙副肯定了前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他指出,当前,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把报告切实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目标更明、要求更高、任务更重的重大实践,必须始终保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任务来抓,真正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孙贤龙副要求,要从严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肃追责,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决不手软。要加强监管执法,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加大对非事故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要提高平时成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发现、标本兼治的问题整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等“四项机制”。要注重夯实基础,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体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盛全生副市长强调,一是要善于从综合督查情况来综合分析各地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二是要认真对待综合督查,认真办理各级综合督查督办交办的事项;三是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35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浙安委〔2017〕18号)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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