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人才培养,提升新进人员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河南省 新野县建立新进人员导师制度,充分发挥资深“传、帮、带”作用,创新培养新进人员新机制。
确立导师的选拔制度。在全院范围内择优确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资深担任新进人员的导师。通过自荐或推荐的形式,择优选定,对新进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一对一定向培养。明确新进人员的导师职责。要求导师结合新进人员的思想、个人能力、知识层次等状况,有针对性的制订详细的指导计划,着重培养思想综合能力、审判技能、群众工作能力、协调能力等。引导他们能够把法言法语成贴近百姓生活的语言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他们对的辨别能力和事实的认定能力等。明确新进人员的学习目标。要求新进人员在跟随导师的一年内,要完成一次庭审记录,参与一次公开开庭,做好一次调解,制作一份裁判文书和审理报告,撰写一篇参考性案例或审判调研材料等基础性审判工作。了培养后的考核程序。对新进人员期满后,应填写个人德能勤绩廉考核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导师分别填写评语,处、办公室评定是否合格,存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新进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依据专业技能、特点、和个人能力确定新的合适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新进人员的的考核结果也作为导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近年来,该院新进人员经导师的严格传授,素质和业务能力大大提升,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宋豫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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