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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设立杭州传化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3 9:57: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意向协议书仅作为本公司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正式协议的签署生效 及杭州传化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设立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并需报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

  为拓展公司精细化工领域,201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上海建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投资设立杭州传化建筑新材 料有限公司达成意向协议。

  上海建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公司住所:上海 市奉贤区南奉公 758 号,代表:朱建华,经营范围:轻骨料及轻骨料制品, 轻质商品混凝土的研制、加工、销售,建材加工、销售、建材领域内四技服务。 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份,与本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杭州传化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住所: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新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建设 工程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化工材料(化学物品除外)。

  确定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聚羧酸减水剂经营业绩、荣誉等投资要素取得公司 相应的股权份额。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甲方投入现金资本取得公司 75%的 股份,乙方投入要素资本取得公司 25%的股份。公司设定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 7 人。其中甲方 5 人,乙方 2 人,甲方派出董 事长;公司设立监事 2 人。其中甲方 1 人,乙方 1 人。公司成立后,公司总经理 由甲方派遣,但需经乙方同意;公司其余所需人员由公司招聘。

  股其他任何与公司同类业务的公司或经营组织。 公司成立前,上海建研建材科技公司保持聚羧酸减水剂生产销售现有状态。

  公司设立后,乙方终止经营聚羧酸减水剂产品。 在公司存续期内,双方不会单独或与他人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

  公司首期聚羧酸减水剂产能为 5 万吨/年,远期目标为 20 万吨/年聚羧酸减水 剂,包括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商品和聚羧酸减水剂商品。

  在决定投资上述项目之前,公司已对该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论 证,充分考虑了产品的市场需求,确保该项目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间内具有广 阔的市场前景。但尽管如此,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 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本意向书的履行对公司 2010 年度的经营无重大影响。该项目若能成功 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精细化工专业领域,有利于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公司将根据合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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