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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协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 4:23:05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和《安徽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实施细则(试行)》(皖科协组〔2015〕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安徽省科协(以下简称省科协)向中国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的基本程序是: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组织推选;省科协组织推选。

  省级学会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领域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负责组织本单位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同一院士候选人只能通过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中的一个渠道向省科协推选。省科协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1.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居住在安徽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推选为院士候选人。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院士候测你前世死因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11年、2013年、2015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2.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学术导向,客观,专家主导,确保公信力。

  3.各单位要将推选工作作为科协组织发现人才、举荐人才、凝聚人才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扩大视野,主动作为,结合院士推选渠道积极开展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广泛推选优秀科技工作者作为院士候选人。

  4.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有关开展推选工作。违反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机制进行。

  5.各单位在推选工作期间请关注安徽科技网(“通知通告”栏目,推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材料将在该栏目发布和更新。

  1.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报告要全面反映推选工作情况,特别是步骤程序和推选结果;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有无法回避的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的保密》执行,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材料违反保密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选资格。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光盘一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和使用说明书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可登陆中国工程院网站(或中国科协网站下载、查询。

  (3)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项获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4)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份。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

  1.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省级学会的推选材料直接省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的推选材料通过批准其成立的科协逐级至省科协。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3、推选材料须于2017年2月7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报送至省科协,逾期不受理。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